私家车撞出租车是否要赔偿台班费?法官庭前调解减诉累 当前报道

2023-06-19 15:45:59 来源:天眼新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们的事情让法官费心了,现在终于可以画个圆满的句号了,感谢你们。”收到被告当庭履行的款项后,原告高兴地对法官说。

调解现场

近日,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出租车交通事故纠纷案,既促进了事情的解决,化解矛盾纠纷,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原告罗某与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出租车经营合同》,后将其经营的出租车另一台班承包给原告曾某某共同经营。2023年3月,被告邹某某驾驶被告刘某某名下车辆与原告曾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致使该出租车受损。经交管部门认定,原告曾某某无责,被告邹某某负全责。因原告曾某某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被告邹某某的行为导致该出租车维修停运,给原告方造成了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诉争标的不大,抓住台班费及停运损失这一双方争议焦点,考虑到出租车要定期向公司缴纳台班费的情况,遂从法理、情理向被告释明,同时也劝导原告,双方各让一步进行调解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案件要进行判决的话,不仅时间长,而且可能面临被告上诉,最终影响到出租车的实际运营,损失可能会更大。经过法官反复协商,双方充分衡量利弊,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兑现了调解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该案得以及时圆满解决。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白云法院始终坚持的办案理念,白云法院将充分发挥调解灵活高效的优势,立足节约司法资源实际,认真履职尽责,精准回应新时代“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司法需求,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切实发挥好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和作用,努力实现良法善治,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岳端

编辑 王小婷

二审 徐然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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